2018年12月5日晚上 潮州交警市区一大队 在市区体育馆口设立卡哨
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及
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晚上20时50分
一辆号牌为粤U344**的二轮摩托车
进入交警蜀黍的视线 驾驶员被要求熄火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 蜀黍不但发现该二轮摩托车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不可驾驶上路
而且驾驶员邓某荣 更是未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属于无证驾驶!
未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证 却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最终邓某荣因其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 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 处 罚款 2000 元 行政拘留 10 日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
不可上路行驶!!!
未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证
不可驾驶机动车上路!!!
法律明文禁止的事情
邓某荣却因其“大胆和无知”
最终“喜提”行政拘留10日“套餐”
近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广大公安机关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前期“夏季攻势”专项行动交通秩序整治的成果,潮州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冬季行动”,强力推进交通治乱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夜间设卡
查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接下来,潮州市交警支队将继续持续“冬季行动”,加大力度精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 假牌套牌 、超速超载、闯红灯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和 行人交通违法行,零容忍查处“酒驾、醉驾、毒驾”及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等恶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