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 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车辆行驶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车辆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营造市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潮州市交警支队于2018年7月10日起新增11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抓拍处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抓拍车辆闯红灯地点:
1、东山路-意东三路口;
2、东山路-金马大道口;
3、潮州大道-南较西路口;
4、潮州大道-南堤路口;
5、潮汕公路-绿榕南路口;
6、绿榕西路-新风路口;
7、绿榕西路-瓷兴路口;
8、绿榕西路-长德路口。
二、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地点:
1、潮州大道-绿榕路口(潮州大道南、北2个方向);
2、潮州大道-枫春路口(潮州大道南、北2个方向);
3、绿榕西路-新风路口(新风路东、西2个方向)。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 年 6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