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生产酒类及饮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拟投资9670万元建设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生产酒类及饮料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橄榄酒橄榄醋饮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石柱坑、中社村“对面山” (4)建设内容:拟投资9670万元建设橄榄五梁酒及橄榄酒生产线、凤凰单枞茶酒生产线、橄榄果汁及橄榄醋饮料生产线以及配套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橄榄酒1000吨、凤凰单枞茶酒200吨、橄榄果汁500吨、橄榄醋饮料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石柱坑、中社村“对面山” 联系人:廖良文 联系电话:1382833213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意源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12号30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417061856 邮箱:4139199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文附件。或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潮州市银龙饲料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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