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然而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刘耀明却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扶贫资金,侵害群众利益。 建议在wifi下观看
“刘耀明作为一名党员,法纪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担任村干部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这才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起了‘贪念’。”办案人员表示,危房改造是我国扶贫攻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是脱贫攻坚中的头等大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 刘耀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为了一己私利,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重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发生在扶贫领域的类似F·B问题,如果不加以严惩,将来可能成为“大祸害”,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使“蝇贪”失去存在的土壤,确保各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落实不走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