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时事] 我市中小学校放寒假时间公布

[复制链接]
查看: 16758|回复: 0

384

主题

388

帖子

3989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8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5 08:4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潮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放寒假的通知》,孩子们最开心的寒假就要来啦,快来看看啥时开始放假……


一、放假时间
       根据潮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规定,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8年1月21日、高中阶段学校于2018年1月28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一律于2018年2月26日开学上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
       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春节期间的防火、防电等教育,确保安全。寒假期间,要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指导工作。
       二要开展安全检查。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所有校舍、锅炉具及电线路等重点设施设备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校舍、财产的安全。下学期开学前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消毒工作,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饮用水设施、食堂、宿舍等的检查和消毒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切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早抓紧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在寒假期间,要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普九”、“普高”的政策法规,尽早部署下学期学生的入学组织工作。要及时摸清下学期有流失苗头的学生思想动态,建立档案,及时进行家访,有针对性地做好细致的劝学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争取“普九”各率得到巩固,“普高”水平得到提升。

继续做好学生“减负”工作
       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倡导学生读健康有益的书籍,使每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寒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手机端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