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规占用 公共停车位的通告 根据市“六城同创”、“治六乱”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良好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湘桥区将组织镇街、城管,联合公安、交警
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临街店铺或市民通过在门前公共停车位堆放水泥石墩、椅凳、泡沫箱等杂物或故意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形式占用公共停车位,已占用的,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理干净。
二、逾期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将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强制清理和进行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届时,将由媒体予以曝光。
三、希望广大临街店铺、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从自身做起,文明、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市良好城市形象。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