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时事] @潮州人!2018年9月1日后,交通违法处理将有新变化!

[复制链接]
查看: 16716|回复: 0

772

主题

776

帖子

579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79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11 17:36: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伙伴们还记得3月1日前在潮州车管所“被以讹传讹的3月1日驾照销分新规”吗?



3月1日前的潮州车管所服务台

针对这一“史诗级盛况”,2018年2月27日潮州交警蜀黍立马发布最新消息:“2018年9月1日前,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暂!时!没!有!变!化!”既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



那么系不系从2018年9月1日后
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
就有新变化了?


是 的!

2018年9月1日后,自助办理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才能办理,也就是网络操作“备案”。




怎么备案?
重点来啦!
途径一

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绑定
1、允许申请绑定 3辆非本人机动车;
2、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3、按照页面提示及要求进行绑定。
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





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途径二

通过车管所进行绑定(地点:潮州市车管所互联网业务注册窗口注册)

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

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名(含)驾驶人绑定;

4、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填写《互联网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到各交警大队车管中队进行现场绑定。



常见问题问答
Q:可备案机动车数量不限吗?
A:对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备案,有数量限制。一驾驶人可以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Q:如何解除已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信息?
A: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Q: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么?
A: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Q: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A: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Q: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A: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Q: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A: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所以,办理交通违法
还要去交警窗口排队??
当然是
不用去窗口排队!
不用去窗口排队!
不用去窗口排队!
下载交管12123,注册账号
才是最最最聪明的操作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不要懒癌作怪,应提前注册和备案,避免9月1日临近“扎堆办理”。

来源:凤城交警、广州交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手机端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