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时事] 注意!潮州这83组电子警察设备处罚不系安全带、打手机!一律罚款!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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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1 10:37:3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蜀黍提醒了大家
骑车佩戴安全头盔
上至老伯老姨
下至后座孩童
纷纷配置了安全帽



戴好安全帽
系好安全带
短短几秒钟的动作
关乎一辈子的性命安危
处罚不戴安全帽
人人皆知
处罚不系安全带
你注意到了吗

之前蜀黍向大家公布了
一批电子警察设备
这83套电子警察处罚设备
专门处罚不系安全带、
开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加大打击力度进行严厉查处

驾驶座和副驾驶座
未系安全带
将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开车打手机
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全市83个开车未系安全带、
打手机的点位清单在此
小编只能帮到这里了

  未系安全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点位清单



总有“渣司机”
想敷衍蜀黍

驾驶座、副驾驶座
因为“怕麻烦”
未能够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
往往选择不系安全带









低头看手机
“机不离手”分散注意力



抬头心不在焉
沉浸在信息焦虑的漩涡中






今后开车、骑车有这些小动作
车主分分钟“上镜”
除了会被电子警察锁定
还将面临法律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第五十九条第十一项 

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处不处罚不重要
蜀黍看重的
是大家对交通安全的态度
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
这两件事带来的危害你们可知?

安全带

安全带对车内人员的防护
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防止
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
可有效减少事故中伤害率和死亡率


正确使用安全带的方法

成人:肩带应该跨过胸腔,腰带应该紧贴髋骨。


孕妇:肩带跨过胸部中央,腰带避开肚子隆起部位,放在胯骨最低位置。



儿童:儿童座椅是必备。



打手机

开车时拨打接听电话
分散驾驶人员注意力
使应变能力减弱
增加了“盲驶”的事故风险




所以,答应蜀黍,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今天开始,老老实实系好安全带
千万千万不要开车玩手机
好吗?



来源:潮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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